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扩大)会

内蒙古 | 2024.04.19 阅读次数:17

4月19日下午,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扩大)会。常务副校长(副院长)刘子强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6名同志围绕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紧扣“六项纪律”,结合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及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了深入地研讨交流。其他同志提交了书面研讨材料。

会议强调,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严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在“学纪”上做到高度自觉,在“知纪”上做到准确把握,在“明纪”上做到界限分明,在“守纪”上做到令行禁止,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会议要求,要在知行合一上再深入。要静下心来上好“自习课”,以钉钉子精神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学好《条例》,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融会贯通上好“研讨课”,要围绕“六项纪律”,联系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分专题开展研讨交流,边学习边思考、边感悟边总结,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联系实际上好“实践课”,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同高质量落实基本培训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供稿: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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