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

内蒙古 | 2024.04.16 阅读次数:13

4月16日上午,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并对校(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常务副校长(副院长)刘子强主持并讲话。校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参加会议,派驻纪检组副组长李旭东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校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政治学校,要坚持党校姓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助力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要求,要紧紧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穿始终。要在逐章逐条学上下功夫。通过校委理论中心组示范学、支部书记领学、党支部研学三个层面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筹备开好全校警示教育大会,综合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及警示教育基地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在以训助学上下功夫。做好《条例》的培训和解读,将《条例》学习作为主体班次的必修课;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党纪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文化、诚信建设等方面有价值的理论文章;组织教研骨干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努力为全区党纪学习教育贡献党校力量。要在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将学习贯彻《条例》与严格遵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工作人员“七不准”》结合起来,与深化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结合起来,遵循最严格的政治标准、学术标准、教学标准、管理标准,深化政治机关、政治学校建设,确保始终牢记初心、践行使命。

会议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压紧扣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全覆盖、全过程加强宣传引导、督促指导,推动党员干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要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坚决防止“空对空”,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供稿: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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