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举行校(院)委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西藏 | 2024.04.23 阅读次数:33

4月16日至17日,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举行校(院)委会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常务副校长(副院长)崔禄春主持并讲话。校(院)委会成员,各部(处、室)负责人参加。

读书班上,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讲话精神。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础上,副校长(副院长)房玉国、永康、王国文、王清先、巴桑次仁分别交流学习体会,教务部、科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等部门负责人作了发言。

大家普遍认为,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读书班主题突出、组织高效、作风扎实、富有成效,通过对照《条例》学、结合实际学、认真思考学,进一步增强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了严守纪律、遵守规矩的行动自觉。大家表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把《条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全面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具体要求,带头示范引领、带头真学真悟、带头遵纪守纪,带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崔禄春在点评时指出,大家的发言具有联系实际紧、体会交流深、工作措施实的特点,同时结合工作提出了加强校(院)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校的思路举措。他强调,读书班虽然已经结束,但学习贯彻《条例》永远在路上。要把握重点狠抓学习贯彻,继续深入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聚焦主业狠抓宣讲阐释,加大对《条例》的宣讲阐释力度,及时发出党校声音,为全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贡献党校力量;要严密组织狠抓责任落实,校(院)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对标具体任务,加强督查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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