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十一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常务副校(院)长杨季主持学习,作学习动员和总结,校(院)委成员,一级、二级巡视员,秘书长、教育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马喜梅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辅导,马金书、张志军、黄颖、杨志刚、白亚鹏、王云强作重点发言,许青萍、洪涵、郭旭初作随机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党校必须担起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充分发挥党校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研究宣传阐释工作,为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做出党校贡献。
会议要求,要增强做好云南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深刻认识做好云南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肩负起党校的使命担当;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夯实研究宣传阐释的基础;要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纳入教学内容,在主体班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专题课,用好《民族团结进步开新局12讲》,发挥精品课示范带动作用,把打造精品课提升为打造教学品牌,积极打造民族宗教教学品牌,举办民族地区县处级干部培训班等班次。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宣讲,办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论坛、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党校报告会;要积极争创全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持续深化全体教职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人人树立民族团结的形象,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
撰稿:阮丽君
摄影:刘嘉
审核:李仲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