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吉林 | 2022.11.01 阅读次数:145
11月1日,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召开校(院)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5日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常务副校(院)长董维仁主持会议并讲话,副校(院)长王忠、李光、宋文新、宋志发、闫西安,教育长李大公,校务委员李旭东参加会议。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按照党中央、省委部署安排,抓紧制定细化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组织引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认真领悟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把握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理解蕴含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会议强调,要调整完善班次设置、更新班次专题、优化讲题设计,进一步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要组织教研部门开展集体备课,修订和编写教材,充分调动教师和学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教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全讲准讲深讲透,着力提升教学效果。要办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和“一校六院”师资培训班,为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师资支撑。要深入开展宣传宣讲,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会议要求,要继承优良革命传统,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清醒和坚定,强化永远在路上的共识和意志。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作出表率,把党校建设成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模范学校,建设成为管理严格、监督有力、团结和谐、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坚强集体,以良好风貌和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讨论研究通过了《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杨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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