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第10次学习会议
陕西 | 2024.06.26 阅读次数:40

    6月24日下午,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24)第10次集体学习。常务副校(院)长范永斌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院)委会成员,教育长、总务长,二级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有关内容,围绕“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模范”开展专题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是前提和基础,只有学深、学透、学到位,才能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校(院)各级党组织要立足部门实际和岗位职责,突出关键和重点,不断丰富教育形式,拓宽学习载体,持续学、潜心学、深入学,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穿透力感染力。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每名同志必须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牢记党的宗旨、党员职责、党纪国法,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头脑,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将严于律己贯穿工作学习生活始终。

    会议指出,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按照中省部署和校(院)委会安排高标准推进。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站位,抓好日常,勤于反思,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要珍惜校(院)发展的大好环境,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积极担当作为,抢抓发展机遇,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校(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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